各学院:
为促进学院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工作的开展,请各学院根据《福建师范大学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工作实施方案》,研究、制定本学院审核评估工作方案,具体要求如下:
(一)工作方案中应附评建工作计划表(见附件),明确具体的工作目标、责任人和完成时间。学校教务处将安排专人对接学院,并根据评建计划表所确定的时间节点落实学院迎评工作进展。
(二)工作方案经责任领导审核签字、学院盖章后于2023年3月31日前报送至教务处教学运行科:行政楼415,电子版发送至:124922450@qq.com,(联系人:史柳萍;联系电话:18960877758)。
评建办
2023年3月27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