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学院:
根据《福建师范大学学风教风建设年活动实施方案(本科教学工作方案)》(师大教〔2022〕43 号)(以下简称“方案”)要求,学校将于近期开展“学风教风建设年”活动总结工作,具体要求如下:
一、工作总结
(一)活动总结。各学院对照“方案”,系统梳理课程思政示范课、专业教学观摩课、青年教师帮扶、教研专题研讨、师生交流及教风学风建设等活动开展情况,总结活动经验、取得的成效、存在的不足及改进措施。
(二)持续改进。针对2022-2023学年第一学期学生评价、教学督导评价成绩靠后的教师,学院如何落实改进成效,形成教学质量持续改进机制,不断提高课堂教学质量。
二、材料提交
请各学院于2023年6月15日前将《学院学风教风建设年活动总结》送交至教务处教学运行科(行政楼415),电子版发送至邮箱:3071029478@qq.com。
福建师范大学教务处
2023年5月24日